《安全防范工程验收表》
19184118882 2022-10-20 08:45:17 点击量 (1479) 文字:【
大】【
中】【
小】
摘要:
注: |
|
|
1 对每一项检查项目的抽查比例由验收组根据工程性质、规模大小等决定。 |
2 在检查结果栏选符合实际情况的空格内打“ü”,并作为统计数。 |
3 检查结果:Ks(合格率)=(合格数+基本合格数×0.6)/ 项目检查数(项目检查数如无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不计在内)。 |
4 验收结论:Ks(合格率)≥0.8判为通过; 0.8﹥Ks(合格率)≥0.6判为基本通过;Ks(合格率)<0.6判为不通过,必要时作简要说明。 |
注:1 在检查结果栏选符合实际情况的空格内打“ü”,并作为统计数。 |
2 检查结果:Kj(合格率)=(合格数+基本合格数×0.6)/ 项目检查数(项目检查数如无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,不计在内)。 |
3验收结论:Kj(合格率)≥0.8判为通过;0.8﹥Kj(合格率)≥0.6判为基本通过; Kj(合格率)<0.6判为不通过。 |
4序号右上角打“*”的为重点项目,检查结果只要有一项不合格的,则Kj(合格率)<0.6。 |
注:1 审查情况栏内分别根据规范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要求,选择符合实际情况的空格内打“ü”。并作为统计数。 |
2 未经检验机构检验的工程,第17项可以省略。 |
3 审查结果:Kz(合格率)=(合格数+基本合格数×0.6)/ 项目审查数,(项目审查数如不作为要求的,不计在内)。 |
4 审查结论:Kz(合格率)≥0.8判为通过;0.8﹥Kz(合格率)≥0.6判为基本通过; Kz(合格率)<0.6判为不通过。 |
注:1 本汇总表应附表10.2.1, 表10.3.1,表10.4.1及出席验收会与验收组人员名单(签名)。 |
2 验收(审查)结论一律填写“通过”、 “基本通过”或“不通过”。 |